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招聘单位3个,设招聘岗位11个,共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额、招聘范围及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青冈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招聘计划》中,“计划内统招毕业生”指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所要求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第一学历,第一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医学检验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消控中心工作人员和医疗器械维修员岗位可暂不具备执业资格外,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局牵头,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配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当天发布考试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由评委按“体操打分法”计分。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达到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设置考试总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3、附加分项目:
(1)青冈籍应聘人员(含参加高考时户籍为青冈籍的在校生),加5分。2014年3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5分。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享受政策加分的“三
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总成绩加12分,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成绩加8分。
(4)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5)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