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哈尔滨市香坊区,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二、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对所学专业知识掌握透彻,基本功扎实,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一定见树;
(四)要求应聘者应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逻辑性强;
(五)要求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
2、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组织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3、考核组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拟聘单位领导代表1人、专家3-4人、职能处室代表2-3人,同意票数达到2/3方可通过。
五、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计划;
3、受理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提交个人简历;
4、资格审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5、组织考核。考核时间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会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对每个岗位实行差额考核,考核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集中考核,若第一次集中考核后仍有空余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集中考核;
6、人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7、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
8、公示招聘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9、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六、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其他待遇:
博士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自然科学类给予科研启动费5-8万元;人文社科类、艺术设计类给予科研启动费2-3万元。
3、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引进的按学校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双方协商引进条件,达成一致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确定。
七、招聘时间:自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
联系人: 倪松远 张 冉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 编: 150040
八、本实施方案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