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依然有很多地方考察的综合知识,其中还要包括公文写作、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等方面。尤其是法律知识一直是许多学生的一大拦路虎,今天就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里面的一块法理学进行简要分析,来告诉考生对于法理学要如何把握。
法理学是法律的入门学科,里面涉及到很多法言法语,是教会考生使用法律这门“语言”最基本的地方。由于法理学的知识系统理论的庞杂与晦涩难懂,致使很多考生很容易在这里失分。其次,法理学里面主要涉及的是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实施、法律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以及法的效力等许多基础法律知识,而且,考生需准确把握法与法律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体系与法律关系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等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比如举个例子:法的特征主要有五个,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五个特征,所以大家可以巧妙记忆成“普意规呈强”,对于这种硬性知识点只能采用巧妙的记忆方法。其实,在法理学的发展过程中,类似于这种甚至比这个还要方便快捷的方法还有很多,都是法律人集体智慧的集成,需要大家认真探索,也需要考生巧妙记忆。
以上就是简要分析了一下法理学的一些知识点,其实,法理学的领域还是有很多乐趣的,等待更多的考生自己去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