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我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为加快我校强校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博士研究生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9:00~2014年4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注意: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sdrczp@126.com; 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