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成立于1997年7月,总部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现已在大连、天津、成都、沈阳、重庆、哈尔滨、大庆等地设立了15家分行,在北京、广东、江苏等14个省及直辖市设立了24家村镇银行,并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投资重组了广东华兴银行,营业机构两百余家,在职员工逾7000人,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六大行政区。截至201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616.601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3.713亿元。经过近年来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哈尔滨银行目前已经在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居于领先地位。在《21世纪经济报道》“2013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研究报告”中国内地城市商业银行排名中位居第4位;在标准普尔2012年发布的“中国银行50强”中排名第33位;在2013中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00亿以上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位居第9位;在最新揭晓的英国《银行家》201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总额排名位列第313位,位列中资银行第27位,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排名位列第7位,在中国东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中排名位列第1位。
多年来,哈尔滨银行始终秉承“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经营理念,以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为核心战略目标,不断巩固在小额信贷领域的领先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成为各项银行业务领域的市场领先者。
银行卡中心是个人金融部下设的总行二级中心,承担哈尔滨银行借记卡、信用卡、资产卡、商户收单等业务的产品研发、渠道管理以及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和运营作业工作。随着哈尔滨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整体实力的不断壮大,现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银行卡业务人员,诚邀有志于金融创新,勇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敬业求实的金融人才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创美好未来!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会、法律、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意识,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熟悉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
(五)不属于我行规定的亲属回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