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和特别急需人才招聘暂行办法》(哈人社发〔2010〕125号)的相关规定,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尚志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在我校招聘1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有爱岗敬业精神;
(二)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与岗位需求计划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挂科及其它不良表现。
二、待遇标准
(一)落实事业编制。凡招聘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招聘的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分配到事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标准执行,婚前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免费提供婚前住宿公寓。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购置住房的,工作服务期满给予人民币2万元住房补贴。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待遇。
(三)职称评审。凡招聘的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四)人才培养和使用。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纳入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网上自荐方式进行遴选,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网上自荐(2014年3月1日至31日)
拟选院校毕业生可向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投寄自荐材料,包括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扫描获奖证书、身份证以及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毕业生可扫描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投寄邮箱:szsrsjgbg@126.com。联系电话:0451-56757565。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科目为主;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3、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
2、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五、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尚志市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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