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榆树市文广新局等7部门所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0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0日至199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在读的非2015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未毕业人员,不得以专科或本科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等工作均以现场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9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三份,3张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5年9号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11-21 15:32: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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