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2015-05-19 15:09: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省直29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110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73名,其中职员岗位54名、专业技术岗位4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公告)》。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 日—1997年5月1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5年5月1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6月2日8:30—6月5日11: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其中,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请持《附件2:2015年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报名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进行现场预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8:30—12:00;报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教学楼1楼(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预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要求详见《附件3:关于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考生预报名和参加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正式报名及缴费;其他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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