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和报刊审读工作,是广播电视和报刊出版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措施;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促进广播电视和报刊出版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报纸期刊审读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媒体监审人员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1.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政治观察力、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具备一定的舆论导向鉴别能力;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及写作能力;
3.具有报刊广播电视等工作实践经验,或者具备专业素质又对报刊广播电视有一定了解和兴趣;
4.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认真严谨、理性公正的工作作风;
5.身体健康,有适应审听审看和审读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党政机关、高等院校、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
二、相关要求
1.媒体监审人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报纸期刊的审读和广播电视的监听监看职责,定期提交审读和审听审看报告。
2.媒体监审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年一聘。对聘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的,依据审听审看和审读报告的质量,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三、选聘步骤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聘媒体监审人员报名表》,到市文广新局媒体监审中心报名。
2.审查。市文广新局选聘媒体监审人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
3.确定。根据资格审核和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任人选。
4.聘任。市文广新局对拟聘任人选颁发聘任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文广新局媒体监审中心(市政府办公楼3471室)。
咨询电话:0459-4666790 13945906712
联 系 人:赵春红
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