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乡镇水利技术工作的发展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关于加强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水发[2013]469号)的文件要求,急需补充我县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龙江县乡镇水利站是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乡镇水利技术人员9名(9个乡镇水利站,每个乡镇水利站招聘1人)。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专业: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管理、建筑)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长期户外勘查、勘测,冬季水利外业施工);
4、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水务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4年 7月28日-30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
开发股(龙江镇劳动街1号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
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