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牡丹江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4-06-23 20:49: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提升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计划招聘50

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提升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计划招聘50人,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要求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一)大学毕业生9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统招大专),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退役士兵和武术散打特长生32名。具备擒拿格斗特长的退役士兵或士官和体育院校武术、散打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官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裸眼视力4.8以上。其中男性30名,身高在1.75米(含)以上,女性2名,身高在1.70米(含)以上。

(三)专业人员9名。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限。

1、心理咨询师3名。性别不限,第一学历为心理学专业大学统招本科,具有国家认定的2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2、搜排爆专业人员3名。男性,具有相关军队、武警部队服役经历的退役士兵、士官或军官,学历不限,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3、化学洗消专业人员2名。男性,具有防化部队的服役经历的退伍士兵、士官或军官,学历不限,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4、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及影像编导人员1名。性别不限,学历大专以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或影像编导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播音特长的优先。

(四)户籍要求。大学毕业生、武术散打特长生及专业人员为牡丹江籍生源或牡丹江地区户籍;退役士兵(士官、军官)为原牡丹江户籍退役的,或原户籍不在牡丹江地区,但在牡丹江地区服役退役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

(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起薪,并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企业应缴部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6日,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侧。(江南卧龙街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士官、军官)另需携带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考心理咨询师、搜排爆专家、化学洗消专家人员还需携带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请于7月10日一7月11日到报名地领取准考证。

报名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请登陆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2份《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至报名现场。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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