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4-04-23 16:14: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建校于1958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师本科院校,2001年10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1月,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占地1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39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44个本科专业, 9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有4个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方向)。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4.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需要,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

(二)相关待遇

1.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在服务期8年内给予住房补贴2.5万元/年,共计20万元;学位津贴2万元/年,共计16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2. 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30日9:00??2014年5月3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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