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决定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总建筑面积16.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804张。拥有全球最先进的3.0T磁共振、64排CT、DSA等尖端医疗设备13138台(件),设备总值3.4亿元。设香坊总院、南岗院区、道外院区、附属消化病医院及一个门诊部。
(二)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黑河北安市,负责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治疗工作,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精神卫生中心,今年医院新建的2万米门诊住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
(三)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任务,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医院。
(四)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科学院建筑面积为8.5万平方米,分设三个院区,设有编制床位1398张,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五)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原黑龙江省卫生学校),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学地点位于阿城区金源路43号,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基础设施完善。学校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11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检验、口腔为省卫生厅重点学科,护理专业还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示范专业。
(六)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及控制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 日9:00至2014年4 月24 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