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航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航道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黑龙江省黑河航道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哈尔滨航运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黑龙江省松花江航运枢纽建设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七)黑龙江省航运救捞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详见《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 日9:00至2014年4月 24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