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道路运输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我市交通运输发展,强化道路运输体系建设,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全省运管系统公开招录运管人员工作的通知》(黑运发[2013]9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文件,现虎林市道路动输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虎林市道路运输管理站为虎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运输管理人员4人,其中文秘1人、稽查员3人。
2.聘后待遇。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经费来源与虎林运管站现有工作人员相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3. 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其工作岗位按报考考生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交通运输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要求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文秘岗位要求具有中文及相关专业,稽查员岗位要求男性、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法律、经济管理和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4. 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
5.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3.笔试和面试;
4.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