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自2014年起,每年公开招聘统招本、专科学历医学毕业生11名,连续3年共招聘33名。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范围为我市11个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招聘计划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占70%、专科生占30%。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聘后待遇和人员管理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证书、学籍、实习手册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蓝底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7日-2014年4月15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3:30-16:30
报名地址:
北安市卫生局医政股(2004室)
联 系 人:
张洪艳 6690882 13204563399
尹昊乙 6669186 13555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