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档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按照《双鸭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一三年五号)规定,现将审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档范围及要求
(一)审档人员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且已毕业的相关考生。
(二)提交材料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4月4日(节假日休息)。
(三)提交材料地点。双鸭山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兴大街215号)五楼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
(四)审档所需材料。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我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单位调取档案。未参加工作的考生请自行取得个人档案或将档案转递到双鸭山市人才服务局。);
2、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劣迹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一份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事项
1、将于2014年毕业的考生,审档时间计划为7—8月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
3、望互相转告!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9——4629936、18604698527、15663096123。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