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支队是隶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职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安监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本科专业学位证书;
5.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人员;(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4-26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卜奎南大街297号),报名咨询电话:2798715,联系人:张建军 郭云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与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5张复印件;
2.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5张复印件;
3.报考财会专业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5张复印件;报考安全工程或预防医学、机械或冶金、化工专业的需提供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工作证明及5张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报名登记表一式5份;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
六、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面试占总成绩的 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70%+面试成绩× 30%
(一)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三天。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