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12-26 19:56: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补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为补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龙江县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

2.龙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4.龙江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5.龙江县规划执法大队;

6.龙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龙江县园林所;

以上各事业单位都是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共招聘22人。

招聘计划、对象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龙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履行本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具体报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4 年1月2日- 1月4 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龙江镇劳动街1号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项目生服务期满证、普通话测试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过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必须统一;

(3)招聘人数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且书面通报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

(5)对招聘计划之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咨询的,咨询电话:0452—5852097;

(6)报名需报到具体职位和专业,按具体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报考播音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试镜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笔试占25%,面试占25%,试镜占50%,播音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5%+面试成绩×25%+试镜×5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报考播音员岗位的考生全员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专家组由7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5人平均分确定为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考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试镜

报考播音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全员进入现场试镜。试镜内容:指定稿件播音(新闻类),时间要求为不超过5分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顺序为:项目生;中级以上职称;学历高者;重点院校;有实践工作经验;笔试成绩高者(播音员试镜成绩高者)。

(二)体检与考核

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报考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编制、工资等手续。

2.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3.原已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没有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合格的按期办理相关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华政教育 黑龙江公务员局 黑龙江人

上一篇: 【明日截止】201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聘启事
下一篇: 【明日报名】2014年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招聘网站编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