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名】2013年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13-12-16 20:58: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建筑、财会等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按岗竞聘原则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建筑、财会等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按岗竞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原则;

3、坚持阳光操作、社会监督原则。

二、招聘数额及岗位

1、县乡幼师岗位20名;

2、临床医学岗位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岗位10名;3、建设规划岗位3名;

4、金融财会岗位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为:

1、具有肇源户籍;

2、在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报到的毕业生(毕业生报到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人员;

②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人员;

③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12月9日至22日)。在县政府网站(网址:www.zgzy.gov.cn)和县电视台发布公开招聘计划、对象、条件、办法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5日17时结束。

②报名地点:肇源县教育局会议室

③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毕业证网上认证证明);④资格证;⑤本人二寸正面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⑥《肇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报名表》(报名前请自行到中国肇源政府网上下载,填好贴上照片现场报名时上交)。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或专业),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调整报名志愿。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信息采集费140元。

2、开考条件。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月6日、7日,领取地点为肇源县教育局会议室,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说课)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以本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说课),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一并进入面试(说课)。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拟聘用人员确定。按照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资格鉴定。所有拟聘用人选的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及身份证等证件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合格后,方可取得聘用资格,鉴定所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五)体检。所有拟聘用人选都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六)公示。本次招聘各环节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开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经调查有违规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违纪考生两年内不得报考县里组织的招聘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本人档案。

(七)其它事宜。资格鉴定、体检、公示等环节各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同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聘用单位,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五年内一律不予调动,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国、冯忠宏

副组长:邓春波、孙 达、陈 旭

成 员:葛 双、祁福森、邓德双、范玉荣、常 文、周洁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陈旭兼任,副主任由葛双、祁福森、邓德双、范玉荣、常文、周洁文兼任,成员由公安、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编制、教育、卫生、住建等单位人员组成。

办公电话0459—82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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