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河市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
2015-05-14 21:5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全市部分县(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名额黑河市2015年度计

为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全市部分县(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黑河市2015年度计划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5名(其中:北安市2名、嫩江县2名、五大连池市1名);计划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考街道机关公务员1名(北安市)。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招考对象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设立社区工作站党总支的,所属党支部书记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乡镇公务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截止2015年5月29日,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6年(两届)以上。

2、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曾经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或相当级别的个人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本人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街道公务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截止2015年5月29日,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6年(两届)以上。

2、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曾经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或相当级别的个人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本人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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