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基层申报、专家评审、省人社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哈尔滨理工大学王沫楠等31人获2013-201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单位、人员及金额
哈尔滨理工大学 王沫楠
东北农业大学 许修宏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王秋红
以上3名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被评为重点项目,资助金额各20万元。
哈尔滨工程大学 张中武
东北石油大学 吴红军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刘 杰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夏 成
黑龙江省医院 孙晓梅
牡丹江医学院 赵冰海
哈尔滨金融学院 李 丹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 晶
以上8名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资助金额各10万元。
黑龙江大学 丛 屾
黑龙江大学 殷 微
黑龙江大学 罗跃军
东北农业大学 陈庆山
东北农业大学 张秀玲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刘自广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董 畅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陈雪丽
黑龙江省医院 石 峰
哈尔滨医科大学 康 凯
哈尔滨医科大学 徐永军
哈尔滨医科大学 魏云巍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刘 勇
哈尔滨商业大学 阎力君
黑龙江科技大学 武立立
齐齐哈尔大学 李 军
东北石油大学 柏明星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金成浩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杨俊丽
哈尔滨师范大学 孙 旸
以上20名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被评为启动项目,资助金额各3万元。
二、下步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积极引导留学人员提高创新能力,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努力营造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二)落实匹配资金,专款专用。各项目资助单位要严格按照资助资金额度1:2的比例落实匹配资金,并要及时资助到位。受资助项目单位要依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资金的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能。2015年底前将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积极认真、严谨科学的态度切实抓好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按照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安排,合理使用。
(四)请项目资助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资金拨款户名、账号、开户行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李 宏
联系电话:0451-87130139
邮 箱:lihong22855@163.com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