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度黑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黑河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含各级工商局职位和法院系统捆绑职位的考生),经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除外)。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1月16日。
集合地点:体检当日早6:30在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刑警大队门前(兴林街234号)集合。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签字笔(或钢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约500元(体检医院按照标准收取)。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三)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四)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务必于11月10日下午16:00前主动与我们联系,报考党群机关的联系电话:0456-8224302;报考政府机关的联系电话:0456-8260767。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