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能测试、体检阶段的报考伊春市人民警察职位考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伊春市林都体育场
三、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2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设备和其它与测试无关物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二)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三)考生必须携带和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运动鞋和服装。
(四)考生在测试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测试期间禁止围观、喧哗。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请考生本人于10月23日和24日9:00-16:00主动打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体能测试。
伊春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58-3956402,联系人:董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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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