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密政办发〔2014〕31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密山市辖区内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密山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具体要求为准。
3、黑龙江省密山市户籍(农垦系统除外)。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机关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人员。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程序
1、所有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应提交《密山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⑤ 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⑥“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性加分。
3、“项目生”是指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报名人员需仔细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密山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
密山市就业局一楼服务大厅。
(四)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报名费、笔试和面试考务费免收;体检费按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交纳。
(五)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对特殊专业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密山市所属的事业单位。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公楼前公示7天。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笔试专业科目权重成绩高者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公楼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转。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方案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