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地点、时间
1. 面试地点:林口县第三小学
2.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 上午7:00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20分钟,考生不得入场
三、面试对象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前三名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面试人员),人员名单详见《2015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方法
面试方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进行。
1. 第四中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满分为100分并按50%折算分数。时间为20分钟。
2. 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并按30%折算分数,时间为10分钟。
五、面试程序
1. 考生报到、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室)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 工作人员按抽签面试序号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面试考场。
3. 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达背课室进行背课(时间20分钟),再由工作人员引入面试考场。
4.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5. 考生得知面试成绩后,自觉退出面试考场,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退出考点。
六、面试评分
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由7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分别对考生打出综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并按照招聘方案中的规定,教师岗位按50%评分,其他岗位按30%评分,最后得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生纪律
1.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2. 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 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考生,必须将手机和电子设备关闭并装入信封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 考生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考场安静。
5. 面试开始后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6. 考生要记清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参加面试时必须由引导员引导到候考区等待,上一考生面试结束,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场。
7. 考生到达面试考场时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报告姓名、报告岗位等能够表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舞弊,取消面试资格。
8.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题,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应示意“答题完毕”。
9. 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报考岗位、抽签号等信息,否则视为舞弊。
10. 考生需要去卫生间,要事前报告,按秩序由工作人员监督去。
11.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送出考场,不允许再返回考场和候考室。
12. 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13. 不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则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 工作纪律
1. 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公正公平。
2. 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迟到早退,禁止单独行动。
3. 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即:配偶、子女、夫妻双方兄弟姊妹及其子女),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 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的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不得去其他考场走动。
5. 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6.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并在纪检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7. 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又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交纪检组保管。
8. 保密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统一收交考务室。
十二、其他
本《面试方案》由林口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林口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