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放开此次公安文职人员补充招聘条件。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放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2、林口籍退役士兵报名,学历不限。
二、补充发布公告时间及发布渠道
1、发布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月21日。
2、发布渠道:林口县政府网站、林口县公安局网站。
三、补充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原林口县劳动局四楼大会议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士兵报考时须携带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其它招聘条件、程序、职责、待遇及管理等项目不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
本公告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林口县公开补充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3531998、8890145、8890106。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