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县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
全县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计70个。(其中乡镇事业站所10个)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专科和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报考者所报岗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合(不限专业的除外)。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东侧。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5年新毕业的大学生如果 毕业证未领取的,可凭学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报名,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过期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予受理加分。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2015年毕业生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聘用。符合项目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交时间为7月13日— 17日,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过期不予受理。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试题由上级人才服务部门组织实施选题,统一判卷。
3. 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根据报考者考试时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在上级题库中组织试题,面试工作采取外请面试考官,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原则上以结构化面谈为主,面试以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应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如果按招聘岗位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的为准。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对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部门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起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0454-7387003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