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便民服务,市政府整合市本级有关便民热线服务资源,组建了市便民热线服务中心。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便民热线服务中心,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厅,正科级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群众求助的非应急类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登记、协调催办和回复反馈工作,承担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工作。
二、招聘原则
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政府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相关证书或成绩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会计资格证,必须具备其一。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