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06 21:20: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监测技术力量,满足其业务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一、招聘单位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监测技术力量,满足其业务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节能监测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科级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全市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能源资源节约、分析、监测、研究及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节能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岗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6日—18日,每天9:00-17:00期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齐齐哈尔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建华区新明大街党政办公中心一号楼0623室),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0623, 联系人:莫志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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