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15年度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为保证人才的充分流动和学科建设的合理发展,本院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京内单位第一批招聘范围之内。
2.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林业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
二、人员招聘工作的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2.接收简历、资格审查。
3.笔试及面试。
4.身体检查。
5.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公告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
2.请应聘人员在2015年1月5日前投递简历(word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投递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3.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
4.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首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