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12 19:13: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伊春市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全面做好住房公积金便民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岗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伊春市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全面做好住房公积金便民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①: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五营管理部,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文秘 1名,性别:男。

岗位②:伊春市住房公积金汤旺河管理部,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会计 1名,性别: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社会不良影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岗位①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②26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岗位①为中文相关专业,岗位②为会计专业。

(六)其他条件:报考岗位②人员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 (四)面试

(五)政审 (六)体检 (七)试用 (八)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科;

联系电话:0458—3971140;

联 系 人:马 宁。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②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清姓名,2张粘在报名登记表上,另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4年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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