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双鸭山市政法干警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
2、地点: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15号)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双鸭山市各县级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档案保管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4、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确认。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