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省森工总局系统林业地区公安局】公务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2015-07-22 13:36: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对2015年度报考省森工总局系统林业地区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确认的通知

  • 关于对2015年度报考省森工总局系统林业地区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报考省森工总局系统林业地区公安局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省森工总局系统林业地区公安局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地点

2015728

上午08:00-12:00(报考部门代码2812001-2812007

下午13:00-17:00(报考部门代码2812008-2812012

2015729

上午08:00-12:00(报考部门代码2812013-2812017

下午13:00-17:00(报考部门代码2812018-2812024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1号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5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公交车7路、8路在省档案馆站下车,或乘101路、103路、115路、21路、28路在文昌街站下车。

三、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网上报名表1份;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没有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内容);

5、报考职位有地区限制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四、请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范围内的考生本人于7238:30-16:30主动打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451-82897308

18646260192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

  2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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