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鹤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报考鹤岗市人民警察职位,在《黑龙江省201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注明需进行体能测试,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二)体能测试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早8:30鹤岗市人社局就业培训中心(鹤岗市飞鹤商务大厦对面)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能测试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须签订《体能测试责任书》,如身体状况不能承受体能测试运动强度的考生请提前告知。
5、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
考生见此通知后,务于10月29日17:00前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68-3222806
鹤岗市招考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