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正文
2014-10-27 00:1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考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2014年度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5992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3303人;市(地)1474人;县(市)779人;乡(镇)436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黑龙江新闻网(http://www.hljnews.cn)、东北网(http://www.dbw.cn)上发布具体招考计划。

二、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2、201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2、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3、社会在职人员。是指在某个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

4、社会非在职人员。是指报考时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项目生岗位仅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人员报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辞职或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违诚信考录要求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程序

全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简称《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以及各招录机关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相应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附件《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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