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考生所报考职位在《黑龙江省201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注明需进行体能测试,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4年11月 1 日早8:00在佳木斯技师学院(光复路1877号)南区机电楼510教室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法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加试专业科目及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粘贴双面胶),填写《体能测试表》。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佳木斯考区(含工商职位)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法、检系统及人民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4年11月2日早6:00佳木斯技师学院(光复路1877号)北区教学主楼1101教室集合。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粘贴双面胶)、碳素笔及体检费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4、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5、工商职位考生须携带与报考时一致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咨询电话:0454-3986660(人社局)
0454-8511063(组织部)
佳木斯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