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通过网上报名报考林区法院系统非捆绑类职位,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7月23日(下午13:30-16:00)、24日(上午9:00-11:00,下午下午13:30-16:00)。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1-1号,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后楼审判大厅。联系电话:0451-86337720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打印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一寸照片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2、2014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非2014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考对象有户籍限制的,须携带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考生看到此公告后,请主动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联系,以确认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事宜,不按时参加者,后果自负。
考生看到此公告后,请主动与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86337720
2014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