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报考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参公单位、法检系统(非捆绑)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全省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二、资格确认的有关要求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立即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招考部门联系电话附后),并按照招考部门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