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新闻宣传力量,提升宣传质量,打造县内强势媒体,实现“人才强县”战略,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饶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无违法乱纪行为,热爱新闻事业,团结敬业,有一定的采访写作基础和社交能力;
(三)编导、记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持人,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计划》);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饶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16年2月24日—3月15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饶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3月14日—3月17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提交《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职称证、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2016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供体现个人详细信息的在校证明),符合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200元到现场报名。外地考生报名期间可先电话告知,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同意报名后,再将报名所需原始材料及缴费汇款凭据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告中指定邮箱,领取准考证时再对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注:汇款凭据必须清晰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汇款帐号:6228481966100977165,开户银行:饶河县农业银行。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