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合同制雇员6名,均为辅助岗位类雇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符合《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5版)》相对应二级目录下包含的专业均可报名);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良好,无语言表达障碍;愿意从事窗口服务工作,能较好地与服务对象进行语言沟通交流。
(五)服从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调动。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被辞退)人员不能报考。隐瞒前述行为参加报考且被聘用的,聘期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三、工资待遇
合同制雇员聘期内管理及待遇,按《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标准的意见》等执行,月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包括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rbgjj.gov.cn)和哈报、新晚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不含休息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外区景阳街132号)二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451-8831298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填写完整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将于8月26日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同时正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考试内容为会计、金融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公积金中心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请各位考生自报名起随时关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有关招聘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