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讯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为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省残联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职能是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服务,承担残疾人就业介绍、培训咨询、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待业调查等服务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6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残疾人的残疾类别限为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为3-4级。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岗位1名、文字综合岗位1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26 日9:00至 8 月 28 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应聘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二)资格审查
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2 日(8:30至16: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哈尔滨南岗区黄河路118号4楼)
3、确认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④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⑤残疾人需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试。笔试内容包括逻辑分析、行政管理、文字写作、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等,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精神面貌、整体形象等,财务会计岗位加考财务专业相关内容。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6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40%,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或到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资料】
(六)考核、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网站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无问题后,经省残联党组研究审批,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薇
联系电话:0451-57751550
监督电话:0451-5877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