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绥化市绥棱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根据绥棱县广播电视台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绥棱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绥棱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共计3名。其中,新闻记者2名、播音主持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视力正常。
4、具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报考新闻记者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播音主持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声音纯正,形象气质好,身高在160CM以上。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绥棱县政府网站、绥棱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档案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在职人员须另持所在单位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方可报名。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享受政策加分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报名者须填写《绥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到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录股报名,联系人:隋长利、李丽杰,联系电话:0455-4656507。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应聘新闻记者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比例,应聘播音主持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5: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由于新闻记者和播音主持的岗位专业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进行。
新闻记者: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1、笔试(满分100分)。分为专业科目(70%)和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主要测试新闻记者专业知识、写作等;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及解决问题能力。按“体操打分法”进行计分。
3、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X60%+面试成绩X40%。
播音主持:考试通过面试、笔试、镜试3个环节,采取分步淘汰制方式进行,各环节考试成绩不累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镜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1、面试(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采取自我简介(2分钟以内)、朗诵稿件(2-3分钟)、特长表演及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2、笔试(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历史和写作等知识。
3、镜试(100分)。采取新闻、散文、评论播音及模拟主持等方式进行,备稿时间为10分钟。评委依据镜试录像进行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新闻记者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播音主持岗位根据镜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或镜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个人总成绩或镜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棱县政府网站、绥棱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凭《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按照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共绥棱县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