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解决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①:中药药剂师,1名;
岗位②:检验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六)专业:岗位①中药学相关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岗位②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七)其他条件:岗位①需具有中药师及以上职称,岗位②需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政审
(五)体检 (六)试用 (七)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8—3880323;
联 系 人:时婧,杨莹。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4年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