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3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