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1月12日至13日,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围绕破解“城市病”的难题,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科学制定人口总量中长期调控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完善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等人口调控措施。落实人口调控属地责任。实施居住证制度。
人口基数过大一直是困扰很多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国家也逐步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变和减少国家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口。人口的聚集,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城市病”,加剧了城市负担,同时也制约城市化发展。据相关统计,北京人口2012年就已超2100万,由此导致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更是北京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权威论述]
对来这里的每一个人,我们都要善待他,户籍人口也好,常住人口也好,也包括流动人口。
——郭金龙
很多年轻人有体会,就是所谓的城市边缘人,买车要户口,买房要户口,孩子上学要五证,所以需要通过居住证来缓解一下,但是如果靠居住证一下解决问题,肯定压力很大。要想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而且要可持续,就需要深化改革,把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
——郭金龙
[意义]
一方面,从功能定位上来说,居住证的出发点在于改变过去人口和身份的歧视,给外来人员更好的权利保障。办理居住证不设门槛、条件,也意味着是外来人员的权利,而权利是可放弃的。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或不行使权利,就适用惩罚措施强制行使,这显然有违法理,也易导致权利被侵蚀。华政教育版权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强调对公民行为的理性引导和底线规制,动辄适用权力强制,小看了人的理性精神。过去暂住证办理效果不理想最根本的原因是,暂住证功能缺乏足够吸引力,外来人员办不办都享受不到市民同等待遇。如果居住证负载更多市民同权功能,加之办理程序更加便民,“经济人”的理性假设自然会发挥巨大作用,外来人员也自然有积极办理的热情。
[措施]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要考虑“先立后破”的问题。换言之,针对附着在居住证上的权利与利益,政府首先应该做好物质资源与人文资源的储备。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体现:华政教育版权
第一,随着居住证改革,相关部门应随之进行更加细密的关联研究,探究人口结构、素质、分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并找出应对措施。
第二,对于暂时没能得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应通过信息化、专职化的管理与服务,保障法律赋予流动人口各项权利的落实。
第三,把流动人口问题纳入长远战略,通过各区县的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的均衡发展,形成新北京人的均衡分布,有效缓解相对发达区县的人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