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生体能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2015年1月5日上午8:30开始,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体能测试。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下车。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已列入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拟进入体能测试公示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即报考省泰来监狱、省牡丹江监狱、省北安监狱、省齐齐哈尔监狱、省佳木斯监狱、省鸡西监狱、省七台河监狱列入拟进入体能测试公示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附后),必须按时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4米往返跑 | ≤13″4 | ≤14″4 |
1000米跑 | ≤4′35″ | |
800米跑 | ≤4′30″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备注 |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
四、体能测试程序与步骤
1、考生报到。应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于1月5日上午8:30前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0号楼一楼大厅报到,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确认。工作人员对照已有报考资料和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3、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测试现场,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考官当场记录考生测试成绩并作出评判。
五、纪律要求
考生应尊重考官、文明礼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在测试现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喧哗、打闹;测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测试资格。此外,考生须自备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并在进入测试场地后及时换穿,严禁穿硬底皮鞋参加测试。
六、其他事项
请应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3:00-4:00电话联系省司法厅一次(联系电话:0451-82297163),特别是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错误或已换号的,请尽快主动与省司法厅联系。此外,体检拟安排在1月6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行程等事宜。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