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齐齐哈尔市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试于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
体能测试地点:齐齐哈尔市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4号馆(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9号)。
(二)体能测试人员比例
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招考职位,已通过面试,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时到达体能测试地点,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1张和碳素笔1支。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试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3、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4、考生在测试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家长谢绝入内。
6、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集合(齐齐哈尔市永安大街159号)。
(三)体检对象
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招考职位,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四)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早7:30到指定地点集合,迟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X光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当场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好双面胶)。
4、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
5、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400元左右。
联系电话:0452-2419083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