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大庆市政法干警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2014-11-15 22:26: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将2014年大庆市政法干警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2、地点:大庆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心理测试楼(大庆市萨尔图区学伟大

现将2014年大庆市政法干警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大庆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心理测试楼(大庆市萨尔图区学伟大街214号,原王家围子(721)的大庆人民警察学校,乘坐5路、52路公交车可到达)。因院内施工请考生从中心正门往北走20米处的侧门进入。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大庆市及各县级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资格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含退伍士兵提供大专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在线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3、报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证明或本人档案所在地市(县)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证明。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和未就业等情况。

4、报考职位要求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需携带由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认定证明(请按照《关于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

5、报考职位要求退役士兵的,还需携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书及复印件。

6、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还需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需填写《2014年大庆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表格自行下载。

2、看到本通知的考生于11月14日前编辑短信“部门名称+职位代码+姓名”发送至15304851234进行通知确认。

3、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的考生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59-6379220-2261、5381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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