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京津冀一体化已成为一个热点话题。2014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目前正研究编制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将提出工作思路和操作措施。有关人士称,预计该规划会很快出台。
“十二五”规划中,曾提出“推进京津冀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的设想。习近平总书记2月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3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
【标准表述】
[我国区域发展的特点]
一是以行政区为主导的区域发展大框架。行政区导致基础设施的配置和公共服务体系的供给在某种程度上相对封闭。
二是区域内有不同等级的行政区。通过不同层级城市来体现,使城市的等级和行政区紧密联合在一起。
三是中国的区域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不是协作的关系。行政区域的政绩考核和公共资源的供给差异,导致这种竞争在近三十年、特别是近二十年来,越来越强烈。在这种竞争格局下,大量政府配置的要素和资源价格被大大压低。
四是自然、环境和区位条件不同,区域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所以,不同区域的协调发展与合作规律是不一样的。
[京津冀一体化的意义]
一是可以构筑中国乃至世界的研发创新、高端服务集聚区。
京津冀地区是中国自主创新、高端服务、现代制造的核心区域,在加快中国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中担负着科技引领、产业支撑的重要使命。首都北京的产业已呈现服务主导和创新主导特征,天津的产业呈现高端制造和技术集约特征,河北正在积极打造现代制造产业带和沿海重化工产业带。未来一个时期是京津冀地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合力打造世界级研发创新、高端服务和“大国重器”集聚区的重要阶段。
二是可以探索建立科学持续、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示范区。
探索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路子,可在三方面发挥全国示范效应:一是针对京津冀跨省际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探索跨界治理、“抱团”发展、政府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机制;二是针对首都北京面临的雾霾、水资源短缺等“大城市病”,着力探索超大城市通过功能疏解、空间优化,实现中心与外围共生互动的新路径;三是针对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形势严重的突出矛盾,着力探索建设生态友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社会和谐的新模式。
此外,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不仅有利于实现京津冀三地优势的有机整合,增强区域的整体优势,而且通过京津冀地区的快速崛起,将进一步激活和带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
[推进一体化进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中心城市与所在区域共生互动关系。从都市圈理论与实践来看,中心城市与所在区域存在着共生互动关系。从京津冀来看,城镇体系的“中心--外围”特征明显。尽管近年来北京采取了一系列产业疏解的措施,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各种优质要素仍在向京津两大城市集聚。如何处理好中心城市与所在区域的关系,在中心城市功能疏解过程中带动中小城市发展,进而构造起合理的城镇体系,提升区域的整体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第二,北京与天津两大核心城市分工合作关系。京津合作是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核心与关键。京津实力水平接近,由于经济技术水平接近,产业结构错位,资源禀赋各异,因此更多的是功能分工、强强联合、互补合作,如金融合作、科技合作、物流合作、海空港合作等,合作领域更宽,影响更深远。只有处理好京津的功能分工、优势互补与有机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才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关系。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东部的发达地区,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北京、天津两个超大城市,使城市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越来越大,影响到京津冀能否可持续发展。像京津冀这样一个重化工业占有较大比重的地区,能否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进程中,逐步化解加快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压力的矛盾、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要求与环境治理的长期性矛盾、发展经济的迫切要求与淘汰落后产能的矛盾等,是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第四,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的关系。能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区域协同发展成效。在实际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边界,如产业协作、企业创新、要素流动、资源配置等经济活动应该更多地由市场来调节,政府主要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一些市场失灵的领域,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则主要由政府来规划和协调。其次,要处理好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如何探索建立一个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跨界治理协调机制,以保障通过区域的协同发展,使经济更具活力、社会更加公平、运行更有效率,是我们亟待回答和解决的一个重要命题。